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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简 介
2016-11-08 16:37   审核人:

中共安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的纪律检察机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管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下设宣教室和监督室,现有干部7人。

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服务承诺制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为我院教育教学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全面履行职责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等方面工作。

、积极服务师生

紧紧围绕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开展工作。对重点部门定期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对涉及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工作效能等方面的投诉,及时受理,尽快反馈办理情况。

三、认真办理信访

实行信访举报查处反馈制度,及时受理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方面的信访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署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四、坚持秉公执纪

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公正执纪,实事求是,不枉不纵,清正廉洁,不徇私情。

五、实行文明办公

讲究文明礼貌,坚持文明办公,使用文明用语。受理来电来访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职责范围内的事及时办理,非职责范围内的事积极做好引导联系和解释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全校师生对纪委(监察室)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首问责任制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为我院教育教学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首问责任人

校纪委(监察室)所有工作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做到主动热情、有问必答,提倡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首问责任

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及办理的程序、方法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

办理事项不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领到相关经办业务室,由经办业务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责任范围,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紧急、重大事项的办理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时,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确保问题及时处理。

监督检查

干部室负责对“首问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实情,确保“首问责任制”在工作中真正落实。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粗暴、敷衍了事,违反制度被投诉的,一经查实,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服务限时办结制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为我院教育教学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了办事时限的应严格执行。

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办事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予以公布和承诺,尽可能简化和规范审批环节与手续,压缩办事、办文时限。

三、对校内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事项(批转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未能按时办理的要及时报告原因。

四、对各部门报送的公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时办结或按时反馈办理意见。涉及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将延期办理的理由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报文单位。

校纪委工作职责

校纪委是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纪律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

二、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党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四、协助党委组织部对副处以上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

五、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六、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有关党纪事项的申诉;做好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七、做好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生育、治安保卫、人事、保密、信息、离退休人员、固定资产等工作。

八、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九、承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室是学校内设的监察机构,是负责校内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监察对象是学校行政机关各部门的行政干部和学校任命的其他行政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本校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校行政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二、对监察对象依法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其他应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

四、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决议、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和权限对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分决定。

五、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教育。

六、根据学校的安排,参与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七、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处的计生、保密、离退休人员、安全保卫、档案、信息等工作。

八、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九、完成学校、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监察任务。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纪委书记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决议;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全委会决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落实。

二、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及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处、行风评议、效能监察,参与学校重要工作监督。

四、组织案件调查、审理等工作,把好案件检查质量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五、主持学校纪委、监察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教室工作职责

安顺学院纪委宣教室是安顺学院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部门,在上级纪委和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组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宣教”工作。

二、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

三、组织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四、围绕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中心任务,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探讨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

五、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

六、负责纪检监察刊物、学习资料的征订工作。

七、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重要会议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八、承办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监督室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职责

1.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会议决定、纪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党委、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3.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将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委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督促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

5.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缮,采购招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国有资产、津贴与住房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信访工作职责

6.完善校纪委和校党委组织部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7.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报结等规定,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述。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制,完成上级信访转办案件、督办件。

8.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曝光典型案件,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9.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有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执纪问责职责

10.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不办理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1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2.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聘用人员或用人、聘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13.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14.对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干部,及时追究责任。

四、自身建设职责

15.加强监督室的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监督,带头纠正“四风”,敢于担当,主动履职,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16.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党纪监督员,提高监督检查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作用。

17.指导中层单位党委纪检小组、纪检委员对照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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