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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2015年第一季度正风肃纪督查情况通报

【来源: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2015年第一季度正风肃纪督查情况通报 | 发布日期:2015-05-19 】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办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省驻安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四风”,着力推进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公款公权”及四风“隐身衣”问题,深化作风督查,强化督查效果。现将第一季度作风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开展的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我市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作风督查,由市纪委常委带队,组成三个作风督查组深入乡镇(街道办),市、县(区)直部门(单位)采取核查财务资料、查看会议记录及暗访娱乐餐饮场所等形式开展督查。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市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步组织对县区、市直部门开展多轮督查。全市共查处涉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的作风问题14个,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8名,其中党政纪处分11人;具体查处情况为:市作风督查组查处1件1人,党政纪处分1人;西秀区查处2件3人;平坝县查处4件7人,党政纪处分7人;普定县查处2件2人;镇宁自治县查处2件2人;关岭自治县查处1件1人;经济技术开发区查处1件1人,党政纪处分1人;黄果树查处1件1人,党政纪处分1人;紫云自治县、龙宫风景区查处数为零。

二、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

西秀区东屯乡于2014年10、11月,多次安排在该乡八番村大闸蟹养殖场接待就餐,共计消费金额17600元。该乡党委书记李露颖、乡长李苏妮被西秀区纪委通报批评。分管办公室的乡党委委员张明、乡办公室负责人曹峰由区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西秀区东屯乡梅旗小学校长周寿德长期驾驶公车上下班、使用公车办理私事;经其同意,将周寿德、马某某、吴某某等人在娱乐场所消费的1604元作为差旅费在学校报销。西秀区纪委给予周寿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9年3月至2013年1月,平坝县房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公款旅游7次;2009年1月至2014年4月,该局违规发放值加班费等各类补贴、补助1808709.19元。平坝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县房产管理事业局局长、党支部书记贾万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所得74904元收缴国库,并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县房产管理事业局局长职务;给予副局长、副科级干部张植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所得73973元收缴国库;给予副局长周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73973元收缴国库;给予局产权监理室主任冯维翠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42113元收缴国库。

平坝县卫生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刘勇,2013年2月公款娱乐消费782元。2013年、2014年中秋节期间,该中心违规发放在职职工和聘用人员慰问费47300元。平坝县纪委给予刘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48082元收缴国库

平坝县农机中心主任王中立将娱乐消费510元在单位财务报账;该中心于2013、2014年违规发放值加班费和各项补贴共115100元。平坝县纪委给予王中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15610元收缴国库。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阳小学副校长吴限,2014年9月5日为女儿举办“升学宴”,操办酒席8桌,收受礼金6000余元。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给予吴限行政警告处分。

关岭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吴全福, 2013年11月,使用公款2000元购买两盒海百合化石,赠送有关单位。关岭自治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承担购买赠品费用2000元。

三、切实履职,持续推进深化作风建设

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上网打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涉及“公款公权”的问题依然突出,仍有少数人不知敬畏、依然我故、顶风违纪;仍有少数部门(单位)不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干部职工失教、失察、失管;仍有少数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不善于履职,不敢于担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对法纪要心存敬畏、行为知止,打消观望态度,将自身融入作风建设之中,切实作到思想自觉、行为自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要横下一条心纠“四风”,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好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作风建设“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按照“常、细、长”要求,一个阶段、一个重点,进一步聚焦“公款公权”,紧盯 “隐身”、“变种”四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用力,建立健全作风督查长效机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动辄则咎,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要列入纪律审查,加大纪律处分力度,确保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强化督查责任,实行作风监督检查“双向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敢于担当的勇气。坚决落实责任“一案双查”,持续强化“不敢”社会氛围。

 

 

 

 

中共安顺市纪委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