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部门:
现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六项规定>的规定》(黔教监发[2012] 4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学习贯彻。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六项规定>的规定》(黔教监发[2012]
478号)
中共安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