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室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黔教办监[2014]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安顺学院纪委 安顺学院监察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