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在2014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将市纪委下发《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按照文件精神执行,结合学校实际,提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文件精神和文件中提出的纪律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领会,学透、吃透文件精神。
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按照职能职责,抓好本部门以及责任分工范围内的作风建设。
三、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情况的相关资料做好收集整理,并存档备查。
附件:《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安纪发[2014]14号)
中共安顺学院纪委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