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纪发【2014】11号
关于转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四严格”、“四禁止”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现将中共安顺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知》(安纪通〔2014〕35号)和贵州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四严格”、“四禁止”的通知》(黔教监发〔2014〕3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坚决制止节日节点发生各种不正之风。
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要求,规范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三、学院纪委设立了举报箱及举报电话,将会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
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
办公室:0851—3221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