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纪发[2015]1号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现将中共安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组通〔2014〕10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文件,及时掌握专项整治的内容、专项整治的方式和专项整治的要求。
二、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部门(单位)要结合五项清理工作的开展,认真对照“吃空饷”情形进行回查,完善问题台账(附件),完整记载吃空饷人员的个人信息、离岗时间、去向、清理等情况,对检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写出专题报告报学院纪委、组织部,没有吃空饷人员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有关情况报告要求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6日前报学院纪委、组织部,由纪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和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追究手段进行处理,以严格的责任、严明的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其他事项一律按照安组通〔2014〕100号文件执行。
附件:贵州省“冒充人头、专吃空饷”清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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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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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