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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2015年第二季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关于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关于转发《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2015年第二季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关于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8-14 】

各党总支,校属各学院、部、处、室部门:

现将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2015年第二季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安纪通〔2015〕9号)、中共安顺市纪委《关于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典型案例的通报》(安纪通〔2015〕10号)、中共安顺市纪委《关于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的通报》(安纪通〔2015〕11号)转发给你们,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单位)尽快传达到所有党员干部,重新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加强警示教育,确保党员干部不越底线、不碰红线。

二、纪委(监察室)将对各部门(单位)的传达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中共安顺市纪委 安顺市监察局2015年第二季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附件2:《关于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典型案例的通报》

附件3:《关于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的通报》

中共安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