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的实施方案

【来源: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3-09-23 】

中共安顺市纪委文件

 

 

安纪发〔201340

 

 


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市委各办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省驻安单位:

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根据省委《关于构建反腐倡廉工作三道防线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暂行办法》和委《关于构建反腐倡廉三道防线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岗位廉政教育是以岗位为单位、以廉政行为规范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防范腐败为目的的新型廉政教育模式。按照“重点推进、逐步规范、全面铺开、注重实施”的要求,每年度分级分岗位,实施个性化的廉政教育,突出重点,因岗位施教,使全体公职人员进一步掌握岗位廉政行为规范,并把岗位廉政的要求变成自觉的行为。自今年9月起在全市所有部门和单位全面推开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年底基本形成覆盖所有岗位、具有安顺特色的岗位廉政教育模式。

二、工作任务

() 明确岗位职责。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对每名公职人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履职范围、自由裁量权的界限以及相关廉政制度予以明确。重点梳理在“三重一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职权。

()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找每个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梳理教育内容。结合岗位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从最容易产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环节,以及公职人员思想认识上最模糊的问题等方面入手,确定和细化每年度本单位(部门)岗位廉政教育的内容与重点。

()落实教育措施。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途径,加强任前廉政教育、日常教育和专题教育。每年度制定岗位廉政教育方案,注重提高岗位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抓好以下教育工作:

1.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包括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发廉政短信、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理念。

2.认真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挖掘各条战线上涌现的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运用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本地区本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以正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3.切实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以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形式包括:(1)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到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开展党纪国法教育;(3)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本地区本系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4) 对违纪违法案件发案单位要进行集中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4.开办岗位廉政教育培训班。对新任领导干部、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管理(人财物)岗位负责同志分层分类分岗举办岗位廉政培训班,加强岗位廉政教育。以后每年必须举办一期重要岗位负责人岗位廉政教育培训班。

三、工作步骤

()梳理培训阶段(922日至1015日)

各单位(部门)对照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职责,对每名公职人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履职范围、自由裁量权的界限以及相关廉政制度予以明确,查找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本单位岗位廉政教育计划,明确教育方式、教育内容、时间安排。

(二)评估加强阶段(1016日至1115日)

各单位对今年以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工作进行评估,是否按照本方案中明确的教育措施要求开展了相关的教育工作,已经开展的,要及时总结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结合岗位职责梳理,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培训。未组织开展的,要在111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重点要开展警示教育和举办重要岗位廉政教育培训班。

(三)规范提高阶段(1115日以后)

各单位根据制定的岗位廉政教育计划,扎实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在年初制定本年度岗位廉政教育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多形式地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着力形成涵盖所有岗位的、规范系统的教育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每年度年初工作安排。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要把岗位廉政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为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提供保障。

(三)注重总结,形成规范。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过程中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岗位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在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途径,努力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县区、各部门须于每年的1115日前将本县区、本部门当年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情况报告(包括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市纪委。市直各部门需同时报送将本单位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的相关工作信息、照片(视频资料)。

 

 

中共安顺市纪委

2013917

         中共安顺市纪委办公室       20139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