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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严禁”

【来源: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严禁” | 发布日期:2014-12-30 】

   .严禁发表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

  .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严禁购买、传看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

  四.严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五.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山头和人身依附。

  六.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

   七.严禁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八.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九.严禁诬告陷害、诋毁抹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十.严禁加入非法组织、宗教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